如何更好地推进金融机构之间的跨界合作?

发布时间:2014-12-28 浏览次数:940次

12月26日,华睿投资宗佩民董事长应邀参加了2014浙商金融创新年会,并在《大资管时代的融合与创新》圆桌会上,就金融机构之间的跨界合作话题分享了他的观点。他说:

华睿投资目前已经与包括银行、信托、证券公司等在内的多类型金融机构进行了广泛的合作,但广度与深度还不够。我认为要提升金融机构之间合作的广度和深度,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去思考:

1. 高度: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要有一定的高度,这个高度就是要围绕产业,为产业服务。尤其要关注新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,要把金融创新与扶持扶持产业创新型有机结合,避免金融资源空转,开发更多具有产业意义和市场迫切需求的金融产品。股权投资机构作为金融机构与产业之间的桥梁,应当更好的发挥作用。

2. 机制:金融机构之间的跨界融合需要建立合理有效的机制,具体可以从四个方面探索:1)建立分工合作机制,合作各方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设计产品;2)采用双GP,甚至三GP的方式共同管理金融产品,如此,每个机构不仅可以客户共享,还能够利用自己专业优势完善产品、控制风险;3)银行、保险、证券、信托和投资机构之间可以更多的设计一些结构型产品,更好地均衡利益和控制风险;4)互相参股,银行往往缺少投行的思维,证券公司往往缺少股权投资的思维,股权投资往往缺少银行的客户思维,所以相互参股,利益捆绑,才会有更多机会能坐在一起将合作进行深入。

3. 产品:机构之间需要坐而论道,开阔思路,但是,如果不落地到具体产品,就没有实际作用,只有坐下来开发一只一只具体的产品,才有意义才有价值,才能把机构之间的跨界合作推向深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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